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別把髒手伸進我的內褲 拒絕電信法T9閹割網路




智慧財產局先前拋出的「決戰境外」封網措施,我個人認為這是跳梁小丑的作為,既無法保護台灣本土的智慧財產權,又落得網路戒嚴的疑慮。


接著又爆發第二場鍵盤戰爭,電信法修正草案的第九條,「增訂電信事業對於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內容,或有妨害公序良俗之內容之處置方式。」

想了解這件事情,去Google「電信法 鍾禎祥 NCC」,你會看到一則讓人笑不出來的笑話, 《電信法T9「誤鎖」境外網站怎辦? NCC:嗯...還沒想到》

《ET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鍾禎祥問NCC官員劉建成,「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標準為何,業者怎麼界定?會不會出現許多誤判情形?

劉建成強調「誤判情形確實會有。」並用租房子舉例,依照消費者和業者間的契約機制,當消費者違反契約內容時,業者可片面中止提供服務,相對,消費者也可循法律程序爭取自己的權益,這跟言論或資訊自由一點關係也沒有。

重點來了,如果被誤鎖的對象在境外呢? 劉建成聽完後,先是遲疑了一會兒,「這個問題…,我們還沒有想到。」

NCC終究跟智慧局一樣,幹了蠢事,把民怨沸水倒在自己內褲裡,接著「那裡」只會又紅又燙,因為「那裡」是人民對你的信任,相對地,人民也不會坐視政府閹割屬於群眾的網路。

另外,劉建成的說法讓我非常不以為然。

塑化劑風波爆發至今,你有看到哪個大品牌賠錢給消費者?若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因管制而屢屢進入司法程序時,這樣的比喻不是最大的諷刺?

打開還沒被NCC封鎖的維基百科,我看到這段,「在高雄的一位王媽媽,買了醫生推薦給孩子吃的威敏,其中卻含有塑化劑,當她在網路上成立社團,想集結眾人的力量對抗藥廠時,卻反而被百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告強制和恐嚇。身為塑化劑的受害者家長,她們覺得很無助。」

台灣人民在塑化劑風波完全仰賴網路對抗財團,馬政府或獨立機關NCC別再妄想要拿「管制網路」試水溫,前總統蔣經國已在民國76年宣布解嚴,別鬧啦!台灣社會還有一堆問題等著處理,酒駕、經濟、外交、貧富差距、社會福利……

你摸摸你的乳頭告訴我,管制網路有這麼急切嗎?還是你只是擔心去賓館開房間或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被抓包?
老賊不死,只是轉世。我也來說說,對於電信法修正草案的憂慮。

第2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經各該法律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應依各該法律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之通知,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第3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我擔心政府這樣做。

1.若要隱瞞疫情時,可以搬出許多法條為藉口,移除掉所有的網路討論。

2. 網友通常對《精神衛生法》等法條不熟悉,我擔心政府以法條為藉口,「連坐」到真正關鍵的內容。

3.政府以此法將手伸進微型或大型網路媒體裡面,例如拿某知名部落客的清涼圖片為幌子(妨害風化),關掉其部落格,其實真正的原因是他批評政府的言論。

這把T9大刀多好用?問問新加坡的政府吧!

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遏止台灣反酒駕歪風投票 為何鞭刑拿下冠軍?

姚南宏

在此先感謝同業《蘋果日報》、NOWnews.com《今日新聞網》與中央社一起響應反酒駕,報導【反酒駕】推動修法重刑重罰粉絲專頁(以下簡稱反酒駕粉絲團)的投票活動:https://www.facebook.com/questions/418171871615333/

《ETtoday東森新聞雲》在各大社群網站(臉書、Google+、Line(請搜尋「#ettoday」)、新浪微博、騰訊微博與WEChat),已有超過百萬名粉絲加入,其中又以反酒駕粉絲團的意義最為重大。


▲大陸酒駕致死可判死刑,美國執法嚴、酒駕得換黃車牌。(圖/東森新聞提供)

反酒駕粉絲團於2012年5月2日成立,我們在簡介寫道,「期盼凝聚社會共識與各路社群力量,有效改善台灣的酒駕問題,別讓酒駕毀人家庭的遺憾再發生。」

公司內部對反酒駕粉絲團也曾經過一番討論,有同仁認為,媒體主動涉入新聞議題與社會事件,是否有違學院裡所教導的中立客觀......等等。

我個人認為,反酒駕粉絲團實踐了《ETtoday東森新聞雲》在台灣網路原生+社群媒體的自我期許,當我們回頭想想這是一個怎樣的年代?也難怪《1984》的銷量會持續攀升。

當大財團的布丁出了問題時,他們只要在每間報紙的頭版新聞下方登上塗脂抹粉的廣告,接著舉辦買一送一的活動。一切都過去了。正如米蘭.昆德拉筆下被可笑原諒的一切。

當我們原諒財團的塑化劑,接下來就會被餵毒澱粉,經過塑化劑一役,讓我成為一個對台灣食品安全極度悲觀的人,僅能選擇不吃同一間外食與食材來源,希望能平均吃進身體的毒素。

比起食品安全,我對反酒駕社群(會)運動相對有信心。

上週五於粉絲團內辦了一個臉書投票「如何遏止台灣酒駕歪風?(大家都能新增選項)」,並非隨機抽樣,只是讓粉絲們投票表達意見。目前鞭刑選項高達2305票,第二名是立法酒駕視同準殺人罪(625票),三、四名分別為加重刑期(405票)與判死刑(415票)。

我再度提醒各位,這次投票的母體並非社會大眾,而是在臉書機制能看到此次投票的朋友們。

不過此投票點出台灣民眾對於酒駕頻傳的幾種態度:

第一、民眾目前普遍認為酒駕刑度還不夠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緒反應?因為從葉冠亨一次酒駕直接、間接奪去三條人命至今,我們持續看到許多善良百姓成為酒駕下的犧牲者。大家都害怕,有一天會是我嗎?有一天會是我的親人與朋友嗎?

揉雜著恐懼與憤怒的心態,鞭刑成為一種最原始的出口。

《蘋果日報》的報導中提到《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的作者洛杉基,卻不知有意還是無心地不去提他所寫的文章,而是用網友發言的方式將其帶過,真是可惜!

他在文中這句,「最有效的嚇阻方法,應該是效法新加坡,對酒駕肇事初犯者,處以鞭刑,再犯者則關入牢房進行戒酒醫療。」或許是兩千多人投給鞭刑的原因。

●第二、酒駕問題反映出台灣民眾對當權者的不滿

其實從反酒駕粉絲團剛成立時,就有不少人認為,如果今天撞到一位高官或立委,酒駕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一開始,我很討厭看到這種說法,不過回頭想想自己曾參與的後座繫安全帶立法過程,卻也找不出實證去反駁。

到了2013年,我對此說法的看法已從討厭變成擔心,萬一台灣酒駕竟是靠某個名人或高官、立委的犧牲而獲得解決,那才是可悲中的可悲。



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武嶺超人幫Youbike行銷 北市府別把一手好牌沖馬桶


先說明一下,此文是從企劃行銷的觀點出發。

一名羅姓車友把台北市的公用自行車YouBike(Ubike)騎上武嶺,對捷安特與YouBike來說,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因為他在各大媒體幫忙證明了公用腳踏車的耐操程度。


▲一名羅姓男子租了YouBike後,一路從台中朝馬騎上台灣公路最高點、標高3275公尺的「武嶺」。羅男這項舉動引發網友正反意見,有人大讚完全是「超人的體力」;有人則認為根本是破壞「公共財」。(圖/取自臉書)

此次免費廣告的曝光與價值,絕對超過十台或百台YouBike的價值。

多少企劃與行銷人員苦心討論,開了幾千場浪費人生的會議,就是希望能有一次「轟動武林驚動萬教」的show case!

經營社群這幾年來,深深感受到一個不變的道理,這世界上最棒的粉絲就是自然增長的粉絲,而最棒的廣告就是「自然發生」的廣告。

很可惜,無論是台北市交通局與捷安特都把焦點放在賠償的討論,從行銷的角度來看,簡直就像玩大老二時,別人一開始出梅花三,你就打黑桃二一樣讓人傻眼。

當然,我不知道台北市政府與捷安特對YouBike的想法是啥?假設是要提升YouBike的使用率,這是一個絕佳的時機!

羅姓車友連方案都幫北市府跟YouBike想好了,「好的車、堅固的車,我覺得就不要怕人家騎,我很願意付市府,我很願意賠償市府,如果他要賣我一台,我也可以跟他買,我可以買10台,然後組個YouBike車隊,只要他不介意的話。」

身為YouBike的愛用者之一,我樂見羅姓車友能組一支上山下海的挑戰者車隊,也期盼北市府跟捷安特能抓這次議題行銷的超棒機會。

這是很多人流乾口水也等不到的大好時機,速度要快!彈性要大!快去找羅先生談合作吧!

●作者姚南宏,曾以筆名gohole發表文章,目前為ETtoday東森新聞雲酷新聞社群編輯,社群編輯筆名為「GO」。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